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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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全力保障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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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夯实基层基础,区委编办通过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以编引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共体建设实现优质卫生资源共享,全力保障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按照“15分钟健康服务圈”要求,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方便居民就近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到2023年底,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家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适应人口集中转移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新形势,进一步优化城乡、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区域全覆盖基础上,更加注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群全覆盖。 二是以编引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按照统筹考虑、节约优先原则,结合卫生领域编制使用需求特点,全力支持卫生领域医疗人员用编需求。保障全区城乡每万服务人口基层卫生人员配备达到35名,乡镇卫生院每万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编制达到11—15名,最高不超18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服务人口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2—3名护士配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具有精神卫生执业资质的医师不少于2名,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三是推进医共体建设实现优质卫生资源共享。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两个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并按照“一体化”运行模式,依托基层卫生院试点推行人民医院三星分院、人民医院临江分院实质化运行,促进医共体内人员编制交流与统一招录,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全区优质卫生资源共享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