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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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四管齐下持续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建设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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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编办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在规范工作流程上着力,在刚性约束上用劲,在执行落实上加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强化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对《权力清单》中新增、取消、调整事项及时知晓并做到应领尽领,共涉及发改等23个部门455项行政权力,推动部门单位依据清单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同时,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对新增权力事项(含变更后需重新领取事项)、取消事项进行认领及删除操作。对于新增事项,督促部门尽快熟悉业务流程,确保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对于取消事项,督促部门制定后续跟进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二是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增强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网上办、线上审、不见面”的总模式,完成372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上报审核与平台公示工作。抓实用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进一步细化评级指标,突出征询评分、反馈整改等重点环节,深化评价工作的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南通市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细则(试行)》,全面梳理形成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进度缓慢单位向其举办单位发送提醒函,限期整改。上半年,共有6家完成设立登记,164家完成变更登记,5家完成注销登记。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用好“三责联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手段,加强对镇(街)、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违纪违规行为。加强“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根据单位设立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三定”规定,着力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强化“三定”规定刚性约束。做好机构编制月报统计工作,对全区机构数量、编制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月度汇总,并及时在中编办实名制系统中更新上月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变动情况,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数据统计在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限额管理。加强和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从严控制政府购买服务限额总量,严格限额审批,完善招聘程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动态更新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清理退休、超龄人员,推行人员变化备案月报制,提高人员数据及时性、准确性。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开展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限额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查找存在问题,提升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