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
区委编办“三加模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建设 | ||||
| ||||
| ||||
今年来,区委编办将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中心,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质量,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数据库管理。将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系统运行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人员出入编管理电子台账,将部门单位招录、调出、调入、退休、死亡等在编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记录在册,做到人员变动随时登记、随时更新。全面梳理现有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和领导人员配备情况,对超标准核定领导职数和超职数配备领导人员的,提出整改意见,未完全调整到位前,不得再配备新的同一职务层次领导人员,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完善,以台账式管理助推精准化监管。强化统计功能,注重数据分析、预判,科学进行评估,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配置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加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力度。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方法,设立、注销、变更登记等全部实现“线上”办理,今年上半年共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11家、变更登记60家、注销登记9家、证书补领1家;发放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家,变更15家。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完成362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上报审核工作,并在监管平台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抓实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细化评级内容,突出征询评分、反馈整改等重点环节,深化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结果应用。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异常整改工作,完成注销登记7家、证书换领1家、信息变更12家。 三是加深机构编制管理法治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和《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实施办法》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纳入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及党校主体班培训课程。在深入学习宣传基础上,结合海门区实际,制定出台《海门区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将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予以细化明确。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监督各区镇、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报告主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时间节点等各项规定,并做好对上报告。同时,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制定新的《南通市海门区科级以下干部调动借调管理办法》,对干部调动、借调的原则、条件、程序和规模人数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编制资源和干部队伍合理配置、有序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