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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优化营商环境 向落地见效发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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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南通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要求,放大我市“不见面审批(服务)”和“3550”改革效应,持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增进竞争优势、保持领先位势,我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实行半月报制,主要包含开办企业、不动产交易登记等10项指标。 营商环境评价主要由“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和“不见面审批”两项内容组成,此次评价指标在之前“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三项指标的基础上,增列电力接入、信贷融资、纳税服务、跨境贸易、用水报装、用气报装、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等7项评价指标,科学衡量和客观评价我市营商环境水平。南通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实行季度考核,由南通市各评价责任部门季度末评价打分,再按照各项评价指标分值权重和各地参与评价指标的总分进行折算,评价得分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季度评价中营商环境评价结果。 营商环境是“软实力”,但需要“硬措施”。我市每半月对相关责任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点评,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倒逼责任部门优化措施、提速增效,最大限度地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打造竞争新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