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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开发区审批赋权改革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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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与服务效率,更好地激发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力,我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开发区审批赋权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明确审批赋权清单。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公布和落实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将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等6个部门30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作为第一批事项赋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涉及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企业登记、建设用地供地审查、市政设施建设等一批含金量高、开发区急需的审批事项,实现“园区事项园区内办结”。 二是建立沟通对接平台。为确保赋权承接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下放的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实施范围,明确审批过渡期,建立信息抄告和回复机制,开发区将审批信息及时推送到各主管部门,各部门及时将涉及审批事项的最新政策文件转发给开发区。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确保下放事项和业务口径的统一;紧密对接开发区,同步协商方案,明确对接人员和对接事项,梳理业务流程,安排业务指导培训;强化业务部门间联动,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开放业务系统、开展指导培训等措施,帮助开发区做好下放权力的承接、运行,及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依法落实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各行政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逐条逐项列出监管目录清单和追责清单,制定监管工作流程,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