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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认真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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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38号)以及推进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稳妥推进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市编办认真梳理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情况,积极与有关涉改主管部门沟通,做好前期调研工作,为下一步改革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一是传达有关精神。向有关涉改主管部门传达全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改革方式等重要内容向有关单位传达,让各单位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梳理重要信息。根据改革的原则及方式,重点了解各经营性单位目前人员规模、运转情况、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根据省电视会议提出的提前退休政策,全面梳理各单位目前的人员信息情况,如年龄、工龄、目前工资发放形式等。 三是分析难点。根据梳理情况,分析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前分析,谋划解决办法。 下一步,待省出台正式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后,我市将全面组织实施有关改革工作,确保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进度,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