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
我市在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 ||||
| ||||
| ||||
“证照分离”改革是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重要举措。要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改变以审批发证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管理体制,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试点范围,我市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将进场“钥匙”还给市场 证,是指各类行业许可证;照,是指营业执照。“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聚焦办证环节,通过改革审批方式、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举措,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此次我市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截至12月22日,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做法,将涉及市场准入领域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五类管理方式。 实施五类管理方式 该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取消审批,共5项。对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备充分的市场自由竞争条件、通过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能够实现自律管理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取得营业执照后可直接开展经营活动。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共2项。对政府需要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并以此为线索开展跟踪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事项,改为备案管理。申请人将备案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处罚。 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共23项。对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经现场验收、样品检测等实质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事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行为且风险可控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共37项。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强化政务公开,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 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共33项。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但必须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办结。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要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的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防止审批与管理脱节,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审批部门、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都要负起监管责任。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为联合监管、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通过随机抽查、数据监测、社会举报等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大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预测监管风险,对市场主体进行风险分类,实现科学化、协同化、精细化监管。全面落实部门间各项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对市场主体实施惩戒的信息实现部门间实时共享。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国务院、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我市将进一步抓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部门职责,按时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