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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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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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审改办[2017]3号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4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53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7〕30号)要求,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依托“互联网+”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建设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健全配套的服务标准体系、网上运行体系、信息共享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部门责任体系,加快形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政务服务新格局,确保2017年底实现网上办件量超过80%,努力做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为本,便民利民。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借助“互联网+”提升政务服务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坚持统筹谋划,稳步实施。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统筹规划和整体设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设施,强化平台集约化建设,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覆盖面和应用深度。 (三)坚持整体联动,协同推进。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建设目标,落实服务责任,完善推进机制,注重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开放创新,资源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创新服务模式,开放服务资源,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政务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服务供给全流程 1.建设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建设要求,依托海门市电子政务外网,以推进“一网一门一端一号一码”为核心,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咨询、受理、办理、反馈、查询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为目标,努力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各级全衔接、过程全监控、考核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2017年6月底前政务服务网正式上线运行,基本建成“一网一门一端一号一码”的网上政务服务框架。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对接网上平台,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2017年底前实现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网功能,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功能。 提升一网。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主动对接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联通各部门审批业务办理系统,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信用监管、绩效评价、公共资源交易等服务功能,实现市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统一发布、统一咨询、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支付、统一查询、统一评价、统一用户认证,建成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加强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并逐步向基层延伸。 优化一门。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广泛应用云桌面、身份识别等互联网技术,改造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设施设备,对接统一的政务服务网,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集中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建设一端。逐步将已建成的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应用整合或整体迁移至江苏政务服务客户端,并与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对接,广泛应用场景式办事导航体系、智能检索、智能标签、电子地图、搜索优化等智能化互联网技术,提供服务同项、数据同源的移动化服务方式。 整合一号。整合提升现有12345政务服务热线,深度对接江苏12345在线服务平台,在初步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和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基础上,积极强化全媒体服务、智慧管理和数据分析能力,探索由热线向在线、由咨询向办事跨越,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使用一码。依托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综合运用身份证实名认证、社会保障卡认证、手机验证、第三方支付认证、企业数字证书认证、社会信用代码验证等技术手段,实现自然人和法人统一身份信息在线校验核对。 (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动态调整3张清单,实现服务内容全覆盖 2.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全省权力清单标准化要求,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对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规范完善,编制办事指南,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2017年6月底前,对外公布施行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做到行政权力在线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权力等政务服务事项,发布“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9月底前,发布“见一次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同步调整完善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收费事项目录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等事项清单,建立完善基于政务服务网的清单在线动态管理机制。(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和公平、可及为目标,重新梳理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涵盖婚育收养、房屋租售、劳动就业、就医保健、教育服务、场馆设施、交通出行、社会保险、福利救助、公共安全、司法公证、纳税缴费、创业创新、环保气象、证件办理、机构名录16类便民服务事项以及其他类便民服务事项。对于便民服务事项逐个分清提供行政层级,同时依据办事指南、单位名录、场馆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常见问题、普通信息、服务链接等8类服务方式,明确具体服务要素。2017年6月底前,对外公布并施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编制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导向,将分散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税务政策、涉企收费政策、资金和金融保障、创业创新平台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清单形式对外公布,并编制办事指南。2017年9月底前,对外公布施行创业创新服务事项清单。(市审改办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5项网上服务工作体系,实现服务保障全方位 5.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形成覆盖线上线下、具有普适性的服务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内容等基本要素,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标准”,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取消或调整。推进服务要素标准化,对外公布办事指南,对内制定业务手册,逐个事项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进服务流程标准化,简化、优化、固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健全网上运行体系。全面推进网上办理,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按照数据处理分析、任务分发、在线监管、安全防护等功能需求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主动对接统一的政务服务网,联通同级部门审批业务办理系统,支持在线受理、办理、反馈及现代物流快递、在线支付等应用。坚持凡进必进的原则,凡涉及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认定、税费办理、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与企业、居民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均须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面推进服务方式升级,推行网上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评估评价、绩效考核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全面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建设网上“店小二”,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全面推进服务信息公开,集中全面公开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依据、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并提供实时在线查询,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健全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扎实推进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挖掘利用,推进网上协同治理、精准服务。建设政务服务数据交换体系,根据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平台规则和标准,加快实现在线审批、信用服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平台信息与政务服务网互联共享。根据全省统一的信息编码和证照批文分类鉴别管理规则,建设统一的电子证照批文库,将市、区镇的证照批文信息,统一通过市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归集、比对和存储。对接全省统一的网上身份认证系统,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实现网上“一次认证、全网通行”。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企业和个人实名用户开设个性化专享空间,并提供管理功能。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为缴款人提供开放便捷安全的缴费渠道,逐步实现政府性非税收入一网式缴纳。(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无线、宽带、泛在、安全的网络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光纤入户率。加强电子政务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全市电子政务云服务资源统筹部署,提高政务云服务资源的一致性和共用性。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信息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部门责任体系。强化部门职责,调整完善与权力清单相匹配的部门责任清单,将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纳入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工作监督,组织对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服务事项进驻比率、网上办理比率、网上办事速度、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情况进行监察,定期通报监察结果。强化在线监管,将政务服务网与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联通,实时、全程、自动对网上服务行为进行监控,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强化行政问责,对擅自增加或改变申请材料、违规设置办理条件等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改进工作。强化考核评价,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定期发布对各部门实施网上服务的绩效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确保部门网上服务责任有效落实。(市监察局、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牵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协调推进,常抓不懈。市审改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要加大考核奖惩,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互联网+政务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要注重及时总结推广,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任务分解表 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 工作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部门 加强 组织 领导 1 研究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加强领导。 市审改办 2 组建工作班子,抓好任务分解,落实部门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制定考核办法。 市审改办、 行政审批局 3 根据全市建设“一张网”的要求,做好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 财政局、信息中心 建成 一网 一门 一端 一号 一码 政务 服务 框架 4 按照全省“一张网”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部门审批业务办理系统,建成覆盖市、区镇、村居统一的政务服务网。 市行政审批局、 发改委、信息中心 5 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对接统一的省政务服务网,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 市行政审批局、 发改委、信息中心 6 对接全省统一的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并与政务服务网相应对接。 市行政审批局、 发改委、信息中心 7 整合提升现有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省级服务热线,提供微信、微博、手机APP、门户网站、短信、电话六位一体的互联网服务功能。 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发改委、信息中心 8 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身份认证体系、网上支付体系和电子证照库,实现网上电子签章。 市行政审批局、 公安局、信息中心 推进 服务 清单 的标 准化 建设 9 梳理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面向社会提供的各类服务事项、业务平台、运行方式及办件情况。 市审改办、 行政审批局 10 根据全省权力清单标准化要求,按照10个类别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发布“不见面”和“见一次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市编办、法制办、 行政审批局 11 梳理婚育收养、房屋租售、就医保健、税费办理、劳动就业等16类便民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 行政审批局 12 梳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综合服务事项,并与群众、企业办事创业审批服务相衔接。 市审改办、 人社局、科技局 13 梳理区镇、村居便民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 市审改办、 行政审批局 14 调整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收费事项目录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等事项清单。 市审改办 健全 服务 标准 体系 15 研究制定网上审批服务事项、要素、流程网上运行标准化,并向社会公布,形成覆盖线上线下、具有普适性的服务标准体系 市审改办、 行政审批局 健全 网上 运行 体系 16 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主动对接统一的政务服务网,联通同级部门审批业务办理系统,支持在线受理、办理、反馈及现代物流、在线支付等应用。 市审改办、 行政审批局 17 坚持凡进必进的原则,凡与企业、居民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均须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市行政审批局 18 全面推进服务方式升级,推行网上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等制度;全面推进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一体化服务体系。 市行政审批局 19 全面公开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依据、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监督举报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并提供实时在线查询。 市行政审批局 健全 信息 共享 体系 20 推进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挖掘利用。 市行政审批局、 信息中心 21 建设统一的电子证照批文库,通过市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对各层级证照批文信息进行归集、比对和存储。 市审改办、 行政审批局、 信息中心 22 对接统一的网上身份认证系统,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实现网上“一次认证、全网通行”。 市行政审批局、 公安局、信息中心 23 对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为缴款人提供开放便捷安全的缴费渠道,实现政府性非税收入一网式缴纳。 市行政审批局、 中国人民银行海门市支行 健全 技术 支撑 体系 24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无线、宽带、泛在、安全的网络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光纤入户率。 市发改委、 信息中心 25 加强全市电子政务云服务资源统筹部署,提高政务云服务资源的一致性和共用性。 市行政审批局、 信息中心 26 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 市公安局、 信息中心 27 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市保密局、 信息中心 健全 部门 责任 体系 28 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将各部门单位推进网上政务服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市编办 29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定期发布对各部门实施网上服务的绩效评估结果。 市审改办、 行政审批局 30 组织开展1-2次对部门网上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比率、办理情况、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群众满意度等监察活动,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监察结果。 市监察局 31 改造完善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并对接各部门审批业务办理系统,定期组织网上服务情况跟踪督查。 市监察局、审改办、 行政审批局 32 及时总结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经验做法,广泛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市审改办、 行政审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