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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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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供电公司联合下发了《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与评价管理办法》。 办法按照“一户一源”和“失信一户、评价一户、记录一户、负责一户”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数据来源的唯一性,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并动态更新。市信用办是本市信用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供电公司是执行部门,负责全市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评定、修复、异议信息处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 据悉,海门市电力用户信用等级评定对象为与供电公司建立合同或协议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为守信用电行为和失信用电行为,其中失信用电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般用电失信行为、较重用电失信行为和严重用电失信行为。 该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事前信用预警告知、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使得电力用户逐渐养成良好的用电和缴费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