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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信用“红黑榜”发布及联合奖惩需求调查摸底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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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对全市所涉单位信用“红黑榜”发布及联合惩戒需求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旨在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信用“红黑榜”发布需求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发改经信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农业局、卫计委等单位二十多家结合本领域已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在《海门市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公布的十五项信用“红黑榜”事项基础上,对诸如企业对生效判决文书履行情况、信用管理贯标(示范)企业“红名单”、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红黑榜”、城市出店经营、违法户外广告、违章建设、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红黑榜”、农产品质量“红黑榜”等需列入市级信用“红黑榜”的事项进行梳理,并根据认定事项 、认定部门、认定依据等进行调查。 联合惩戒需求方面,要求各单位依据各自管理职能、权力清单,依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各项备忘录,统筹梳理需要推送给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激励与惩戒的事项,按照联合奖惩事项、实施对象、手段、主体、依据等方面进行调查。 此次调查摸底工作将有效约束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促进失信行为的纠正和信用环境的改善。进一步激励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