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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首批463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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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公布了第一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共计463项。 6月初,我市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清单包括救灾捐赠款物的调拨、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等市级部门“不见面”审批事项270个,机动车违章罚款查询、科技贷款、医疗救助、企业所得税申报等市级部门“不见面”公共服务事项193个。自清单公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进一步简化优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加快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50”目标。 我市还将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服务事项指南,制定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标准,贯通“不见面审批(服务)”数据网络,强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服务保障,到今年10月底前,实现9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