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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取消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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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我市将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从邀请招标简化至直接发包。2017年,我市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出发,决定从2月10日起,我市全面取消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和商品住宅等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项目的直接发包审批手续。今后,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可自行确定承包人后,直接到行政审批局办理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等后续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