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2日召开的南通市编办主任会议上,海门市编办主任尹建东与南通市编办签订了控编减编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海门市的控编减编工作目标:行政事业编制全部控制在2012年上级确认的基数总额内;在编人员,只减不增;确保2017年8月31日前控编减编各项目标必须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随时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的准备。
海门市编办为确保完成控编减编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央、省的相关要求,通过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等手段,控编减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大问责力度。
近两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三责联审”,先后对35家单位41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编制责任审核工作,有效地强化了主要领导的控编减编意识,规范了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行为。
二是从制度化管理入手,严控编制数量。围绕控编减编目标,“严”字当头,探索建立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增长,控制行政和事业编制数量,盘活编制资源的长效机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三是从精细化管理入手,盘活编制存量。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施精细化管理是挖掘现有编制潜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改变过去依靠传统经验管理的方式,建立了核定编制数和职能、业务量相匹配的编制精细化管理模式。在摸清每个单位的职能和业务量基础上,通过精细化管理,盘活了手中的编制存量。通过不断挖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满足其事业发展需要,实现了机构编制效能最大化。
四是从流程化管理入手,严控人员总数。市编办以两办文件形式规范了人员调动的流程,明确了“编制审批在前,人员变动在后”的原则。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办理相关人员任用、调配、招录、选调、安置等事项,须先由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用编审批手续。坚持“空编单位先批后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的审核原则,从严控制使用编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