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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现场核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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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市编办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现场核查工作。 一是明确对象。核查的对象包括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和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自8月份以来,全市已有20家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接受了现场核查。 二是细化程序。首先,对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主要审查是否有批准成立文件、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条件、开办资金多少是否出具验资报告及财务账户是否独立等。对于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主要审查是否有与变更项目相对应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等。其次,对初审材料有疑问或发现材料不全的,向该单位下达通知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主要审核申报材料和批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查看该单位是否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并认真做好现场核查笔录。 三是反馈意见。核查完毕后,如实填写现场核查情况登记表,由核查人、事业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归档。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准予登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说明原因限期整改,根据整改情况决定该单位是否准予登记,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