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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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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门市编办会同法制办、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速、增效、降本、惠民”为目标,大力“放管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1、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加大。一是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南通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将五大保险等22个事项的办理权限一次性完全下放至各区镇。同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业务理论培训和窗口跟班培训,出台专门的考核办法,全力保障下放事项的顺利承接。推进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下放至临江新区,待临江新区相关做法形成经验后,向其他各园区推广。二是健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拖拉机行驶证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了免征范围,免征范围从现行的对小微企业免征扩大到对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免征。建立了行政审批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审批行为终身负责。各行政管理部门对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逐条逐项列出监管目录清单和追责清单,制定监管工作流程,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2、“一长四多”有效解决。一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初见成效。 3、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加强。一是试点双随机抽查机制。研究出台双随机抽查文件,建立“一表(执法检查表格)两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两库(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市监局、安监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六个部门中先行开展。二是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续监管。研究起草“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已向法制办 和19个“先照后证”涉及的部门征求了意见。三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一平台四体系”(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核心,构建信用征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应用体系和信用工作保障体系)的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海门信用网建设,已印发海门市社会信用信息归集数据项征求意见方案,编制海门公共信用信息分类及编码规范,信用平台建设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四是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环保行政执法职能,新组建5个环保分局,印发《海门市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招录13名公务员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出台《海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初步构建立体化的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网络,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认真谋划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探索实行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组建农林农机领域、市场监管领域、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文体旅游领域、环境保护领域、交通运输领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综合执法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