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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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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市编办充分调研,积极推进我市两项医保制度整合。 一、坚持四个原则。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基本、保障公平;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的四个原则,遵循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从完善政策入手,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 二、梳理职能。摸清整合单位现状。认真梳理市医保中心职能和市新农办职能,领悟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摸清整合前后职能变化、工作责职、现有编制人员等信息,为整合做好基础性摸底工作。 三、提出整合意见。将卫计委所属的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整建制划归人社局管理,并更名为“海门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同时将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能及相关人员编制划转至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