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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三举措”强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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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上级编办要求,市编办于去年12月底下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年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在2016年3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年检,并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全力推进年检工作的进展。 一是抓质量。年检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把审核关,对于内容不实、格式不规范、证明材料不全的年度报告书及时予以退回,涉及证书内容变动的单位要求其先办理变更申请再做年度报告,以此确保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是抓服务。依托“海门市编办”QQ工作群,工作人员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工作要点置于群内,并及时解答事业单位经办人员提出的问题。此外,市编办积极推广使用“二维码”图片登录,方便事业单位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抓进度。以举办单位为责任主体,定期统计汇总全市年检进度,对进展缓慢的事业单位及时电话催办,加快了年检进度。对规定时间节点后仍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起草限期整改通知书发至其举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责令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年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