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市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以来,为确保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及时有效监管,我市积极采取四举措强化审批监管,实现审批过程高效率,审批结果零差错的目标。
一是制定权责清单、监管清单和追责清单。行政审批局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审批行为终身负责。各行政管理部门对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逐条逐项列出监管目录清单和追责清单,制定监管工作流程,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是建立外部抽查机制。定期邀请市法制办及原审批部门的专业同志,对审批事项进行抽查,及时落实审批程序、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好审批工作。
三是建立内部回访机制。落实专人对来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电话或上门满意度回访,倾听他们对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效能问题、态度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是建立审管互动交流机制。行政审批局将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的信息通过网络同步推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使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审批信息,对审批事项及时监督检查,行政主管部门将监管信息及时反馈行政审批局,来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同时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担任,参加有关事项的审查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