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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助推不动产登记形成可复制样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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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何平带队调研市国土资源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他认为,海门不动产登记在办理登记、机构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窗口形象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成绩,已形成可复制样式,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作为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改革试点地区,市编办结合我市自身实际,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一是积极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改革思想。及时传达省市领导批示、专题会议及文件主旨,并争取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多部门支持,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妥善协调,健全机制。多次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协调不动产整合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组建机构,整合职责。在市国土资源局增挂“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设立不动产登记科,为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内设机构,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地籍测绘科以及在地籍测绘科挂牌的行政服务科均改为在不动产登记科挂牌。整合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地政管理站、地产评估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部分职能,组建海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为机关行使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提供支持。海门作为全省试点,率先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海门市不动产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省市编办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市编办将继续按照“规划引领、保护权益、高效便民”原则,切实履行好试点任务,积极助推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更多可借鉴可复制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