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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开展全市临时用工统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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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南通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时掌握目前各单位临时用工情况,市编办认真筹备,组织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统计工作。 本次统计工作明确三个重点。 一、明确统计范围。本次统计范围为全市各区、镇,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事业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市编办要求各单位认真梳理,统计各单位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历年临时用工岗位数及在岗人员情况。 二、明确报送依据。各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必须充分依据市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临时用工通知单,不可不报或者漏报。今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后,相关人员将纳入实名制管理,市编办、财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动态督查。 三、明确责任。各单位上报的数据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主体确保申报数据真实性,市编办负责最终审核。另外凡是无临时用工的单位必须进行零申报,以确保本次统计数据无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