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路程远、往返跑的实际困难,2013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省内率先建立市、区镇、村(社区)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 一公里问题。目前,全市12个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和23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运作规范、服务有序,700多项便民服务事项已经下放区镇、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大大方便了企业投资者和群众办事,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要办事,找中心(室)”的广泛认知。
一是明确机构职责,确保“有人办事”。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区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机构设置,确保有人办事。在全市各区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便民服务中心(室)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做好便民中心(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平台建设,确保“有地办事”。整合场地资源。按照“资源共享,集约使用”的原则,推进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重点中心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一般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形成“要办事,找中心”、“进一个门办所有事”。村级便民服务室的场地在底楼建立敞开式服务大厅,内部设置达到“八个一”标准,即“一块牌子、一套管理制度、一本便民服务记录本、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套服务指南、一个公示栏、一张便民服务卡”。强化网络建设。推进区镇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拓展建立村(社区)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与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的联通。
三是落实事项进驻,确保“有事可办”。梳理事项,精简放权。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对许可、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将22个部门的741项分为ABC三类下放至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将不少于30%的事项下放至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编制并公布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分类指导,优化流程。根据服务事项多少、工作量大小及职能集中程度,以“以人为本,便民利企”为宗旨的原则,对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分类业务指导,全力保障下放事项的顺利承接。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把事办好”。市审改办(编办)会同政务服务中心出台《海门市区镇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办法,对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进驻、平台建设、效能建设、日常运行等工作加强督查考核。打造出服务经济社会、服务民生保障、方便企业群众的区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