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海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精神,我市在首批建设项目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即将开展第二批市场准入领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
日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本市实际,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提出了该市市场准入领域拟集中的事项目录,共51项。为确保集中事项的准确无误,市审改办(市编办)将各有关部门拟集中事项目录发送给各部门,请各部门以书面形式将确认表上报。确认表须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加盖单位印章。
目前各部门对拟集中事项都进行了确认,下一步将由法制办对拟集中事项进行法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