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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枚印章管审批”破解“一长四多”----海门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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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自身革命的重要举措,对激发发展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影响重大。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完成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近日,我市下发《海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意见》。 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今年3月,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印发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江苏等8个省(市)被列入改革试点省份,南通市是唯一的省辖市试点单位。 市级机关部门明确纳入相对集中许可权试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除划转的职责外,其他行政审批职责,仍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进驻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考核。 从源头破解“一长四多” 海门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优化审批流程,重点解决审批时间长和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等“一长四多”突出问题;对关联事项进行整合,实行“一口告知、综合收件”,对审批环节内待审要素实行归口合并审查,对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或公告等程序实行扎口管理,对所有证照实行受理窗口统一发证。积极试行开展区域性评估,进一步完善联合竣工验收机制,探索建立集中审图、联合评估等机制,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加快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科学化。建立专业化的帮办队伍,逐步推行全过程指导服务。加快建立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相对集中到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开,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审批职责。行政管理部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研究制定规划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监督检查上来。 同时,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部门职责将有序整合,减少职责交叉和职能分散,推动部门之间机构优化、部门内部职能融合,稳步推进大部门制、大科室制改革。 海门市行政审批局11月底前正式对外运行 这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主要集中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两个领域所涉及的市级相关部门部分行政许可职能,突出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标准制定两个重点,各相关职能部门目前承担的与行政许可相关的业务工作和服务工作仍按现行规定和要求正常履行,并做到无缝衔接。 按照“服务企业发展、注重业务关联、遵循先试后推、保留个性差异”的原则,对照《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市法制办、市编办审核,全面梳理两大领域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研究论证首批集中事项建议目录,并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后,提交海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上级委托办理的事项、需要由相关职能部门上报、转报的事项,暂不列入首批集中事项范围,仍按现行方式运行。 按照“积极有序、稳步实施”的要求,海门市行政审批局将做好模拟运行和压力测试工作,着力检验相对集中审批后的标准、要素、流程、环节、监管等方面的协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今年11月底前按新的体制和机制正式对外运行。市政府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