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加强对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市编办优化举措,转变和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约束,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建立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制度。市编办将是否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违法违纪等信息记载于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充分采集、整合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或评价信息,健全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同时引导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事业单位守信自律。
构建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电子档案库为基础,依托海门机构编制网站打造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法人登记、监管等信息,接受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有关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平台公示事业单位相关信用信息。
加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市编办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约谈机制,对新任法定代表人和事业单位发生违规情形的,会同举办单位约谈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探索创新实施办法。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作用,为有关部门对法定代表人考核奖惩、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加强法定代表人培训,提高法定代表人的履职能力和法律意识。
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市编办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为执法监管,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和定期抽查机制。对社会反映偏离公益目标、片面追求利益回报、年度报告弄虚作假和有失信记录、诚信等级低的事业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同时积极推进职能部门间信息互通、协作互动,构建监管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