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编办始终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创优发展环境的突破口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10月15日,省编办主任俞军带队的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督查组来海,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专项督查,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组建行政审批局挂牌运行。10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转变政府职能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市行政审批局对外挂牌成立,正式对外运行。按照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要求,研究拟定《海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和《海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一个主体、打造六大支撑体系”的改革目标,牵头推进了机构组建、事项落地、标准制定、流程再造、机制建立和制度建设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建立“五张清单”监督权力运行。市编办牵头会同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按照序时进度完成了“五张清单”编制和对外公布工作,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建立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市级层面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882项,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清单,做到“法不禁止即可为”;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做到“目录之外无收费”;建立市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出台《海门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和《海门市市级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为“五张清单”保驾护航。
三是完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2015年8月出台了《关于开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2015年9月底,全面完成25个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责任清单于9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全面公示。本次责任清单,梳理出25个政府部门,共有主要职责359项、具体工作事项1963项、公共服务事项158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223项以及环境保护领域监管措施16项、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措施35项、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措施74项,推进政府部门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全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坚持“放、接、管”并重,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既“瘦身”又“强身”。建立健全“3+N”监管办法,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3大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办法。研究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权力下放跟踪督查、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审批中介服务集中治理、监管职责落实排查、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五大行动,创人民满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