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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增核市场监管局政府购买服务限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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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通市海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南通市海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了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妥善处理好原有编外人员,海门市积极探索,进一步规范原有编外人员,重新调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限额模式,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一、调查研究,重新核定岗位。由市场监管局核查原有核定岗位,向市编办上报原有人数及岗位,市编办严格按照南通文件(通办发〔2009〕47号、通编发〔2014〕25号)规定,认真审核原有岗位设定情况,将打字员等岗位筛选出来,将不符合规定的岗位除去,保留必要的工作岗位。 二、压缩限额,多方向分流。市编办通过查阅单位台账、用工工作量、经费来源等依据材料,对原来的编外用人人员数量重新进行调查研究核实,为加强市监的力量增核46名政府购买服务限额,充分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 三、动态化规范管理。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次调整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限额的劳务派遣协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市编办备案,市编办将所有人员登记在册,实施动态化管理,如有人员调整,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凡是不能胜任岗位的,实行优胜略汰,切实加强购买服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