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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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编外用工管理 提高服务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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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严格控制编外人员规模,避免编外聘用人员无序增长,降低行政成本,维护用工单位和编外用工人员合法权益,我市按照“合法、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一、严审用人指标、用工条件。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增加编外人员指标申请,市编办认真查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职能情况,深入用人单位实地调研,严格把关,严格控制新增数量。编外用工仅限于辅助性、事务性、临时性岗位,不得随意与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混岗;凡行政执法类、涉密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二、先批后用,择优录取。补充编外工作人员时,必须由用人单位先提出申请,待市编办审核通过后,多部门联合组织公开招录、择优录取,不得随意降低门槛招聘明显不能胜任或直接指定相关人员,杜绝“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本着“必要、精干、高效”的原则选人用人,所用人员签订好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好编外人员的基本待遇和权益福利,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编外人员监管,优胜略汰。对编外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用工理念,全市所有编外人员在册登记,市编办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不定期的到相关单位查看编外人员在岗情况、胜任能力、工作效率等,凡是不能胜任工作或影响工作效率的实行优胜略汰,加强编外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