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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围绕“能办”深入推进叠石桥贸易方式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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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文件中明确“将江苏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城列入试点范围”,标志着贸易改革新政正式获批落地。为切实加快叠石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各项工作进程,确保贸易改革新政运行好、快见效,市编办围绕“能办”,立足明天就办的目标,积极完善海关、物流贸易等配套机构,深入推进叠石桥贸易方式试点工作。 一、成立海门海关办事处。市编办积极配合参与制定叠石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配套机构设施,并提出可行性方案,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请示。经多方努力,海门海关办事处于7月29日正式获批。海门海关办事处成立后,市编办将进一步努力整合资源,优化调整结构,全力推进叠石桥海关监管场所的各项建设。 二、增设口岸办职能科室。海门市口岸办为市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成立之初承担我市口岸开放规划编制、口岸开放申报等职责,只设口岸管理科一个科室。叠石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启动,为我市开放性经济发展打造了良好投资环境。考虑到现有的科室设置已不能满足我市沿海开发的工作需要,市编办经研究考虑,为其增设综合协调科,主要负责受理相关企业通过开放口岸进出口货物的申请、协调企业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运输、报关、检验、检疫等工作,并积极组建叠石桥口岸办。 三、建立健全贸易服务平台。市编办在认真考察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叠石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运行机构设置。截至目前,已相继建成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国际货运服务中心等一系列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调控职能,市监、国税、地税、商务、外汇、出入境等15个行政部门入驻叠石桥,实现协同合作、驻点办公,为改革试点保驾护航。 四、设立叠石桥检验检疫机构。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目前省国检已批复同意在叠石桥设立检验检疫机构,江苏长江以北收个县级跨境电商检验检测认证基地正式成立运营。这意味着叠石桥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与能力将得到质的飞跃。 下一步,市编办将进一步协调落实试点运行机构设置、相关职能和编制,以及国家贸易专业人才引进等多方面工作,以更好的适应叠石桥市场和海门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为各项改革提供机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