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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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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南通市要求,我市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抓紧研究改革面临的相关问题,尽快推进改革。市编办作为改革推进主要力量,在深入研究、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海门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海门市已正式启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海门首先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改革试点的统筹协调。在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市编办、市政务中心、市法制办联合对我市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部门、人员、办件量进行了全面梳理,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实情。在认真学习苏州工业园区、盱眙县等改革先行地区的成功经验后,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 下一步将就改革试点方案广泛征求市级部门、企业、服务对象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并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对改革试点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