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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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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门市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编办通[2015]25号)要求,下发通知开展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旨在为全面检查政府转变职能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检验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并为迎接省市编办检查作准备,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一是各部门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情况。二是卫生计生体制、市场监管体制调整是否到位,市县区管理体制是否理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是否健全,市场监管执行体制是否理顺,检验检测机构、妇幼保健所、计生服务等机构是否整合等。三是各部门“三定”规定明确划转的职能是否已经划转到位,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各部门内设机构的实际职责、名称、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三定”规定,中层干部是否配备到位,以及人员定编定岗情况等。四是是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从严控制领导职数、规范设置内设机构、落实“只减不增”政策,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措施情况。 并要求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文件,和工作分工通知;人员划转的花名册或交接协议书;中层干部任职文件、实有在职人员明细表、工资发放表;市场监管局提供财政部门经费基数划拨、预算总额确定;设立区镇(乡)食安办的文件以及某个区镇(乡)代表任命干部的文件;某个区镇(乡)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相关佐证材料。 本次检查验收,主要采取自下而上自查与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部门对照检查内容首先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及时报市编办;在此基础上,市编办组织开展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自查汇报、查看实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等形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