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下发《关于开展党群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党群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旨在立足更好发挥市委各部门和市各群团组织的作用,梳理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党群机关工作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着力构建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党群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由市编办具体负责,编制范围为市委部门和群众团体组织,共涉及22个部门(单位)。编制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以及直接面向基层和党员干部的事项的工作流程等两个方面。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从现在开始到8月上旬基本结束。各党群部门梳理并按照规定格式和体例形成的责任清单,由市编办进行审核,并经市编委研究确定后,于8月底前通过海门党建网向社会公布。
同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各党群部门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定期对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市编办核准后调整公布;建立健全部门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对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问责。
通知要求各党群部门要结合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对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全面梳理,根据职责变化情况调整优化内设机构,理顺部门内部职责关系,切实解决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问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要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群机关履职效率,方便基层和党员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