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召开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会议
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中编发〔2014〕2号)和省、市委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关于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苏编办通〔2014〕15号、通编办发〔2014〕43号)要求,8月22日下午,海门市在完成住建局等部门(单位)试点填报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对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区(街)党群部主任及工作人员,各镇乡组织委员及工作人员,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及工作人员共计1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区街、镇乡、部门和单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领会,全面把握《通知》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核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会议指出,要通过本次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奠定基础。
会上下发了组织、编办、财政、人社、审计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对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时点、核查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上对核查采集表的填报进行了业务辅导。同时下发了在试点填报中梳理汇总形成的《海门市关于核查工作需把握的问题及口径》和《海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填报说明》。
会上还对江苏省机构编制实名制操作方法、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批流程、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报批流程进行了业务辅导。
海门市编办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