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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清理整顿教育系统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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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门市编办会同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出台《关于清理整顿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的意见》,对教育系统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进行清理整顿。 一、明确清理整顿对象:教育系统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 二、明确处理办法:一是由学校通知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经鉴定身体已恢复健康,并可以从事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按规定办理重新上岗手续;经鉴定身体已恢复健康,但不能从事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可由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解聘。二是经鉴定身体已恢复健康,但不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学校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解聘。三是经鉴定身体尚未恢复健康的,原为编外休养的转为病假,按规定办好病假手续。原病假的继续按规定办好病假手续。四是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