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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编办“六举措”坚决守住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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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是党的十八大和新一届中央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海门市编办采取有力措施,严控机构编制增长,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 一是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坚决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三个一”制度。即凡属机构编制事宜,都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批复。 二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管好,严格控制新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 三是认真执行编制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编制审批在前、人员变动在后”程序。将用编审批作为严格控制的第一道“关口”,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今年我们严把“总量控制、空编申报、编制结构”三关,对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部分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2014年全市公务员招考计划的编制使用进行了认真审核,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从源头上杜绝了擅自进人、不按人员编制结构比例进人和超编进人。 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数管理,严格执行“职数审批在前,职务任用在后”的程序。今年5月,我们结合区划调整,坚持从紧从严对全市各区(街)、镇中层职数进行核定,并要求各区(街)、镇必须在核定的职数(职位)内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配备中层干部。 五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加强与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的协调联动,为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的调动、调资和经费预算工作提供依据。加强与纪检部门的协调联动,把好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交通补贴审核的第一道“关口”,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纪律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