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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编办出台《工作指南》指导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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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切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海门市编办在《海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工作指南》,引导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工作指南》包括五大部分:一是成立试点单位领导小组,制定试点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程序。二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和事业法人的不同职能定位,明确相应责任,理顺相互关系。三是建立法人治理架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组成、产生方式、任职期限、主要职责和议事规则以及管理班子产生方式、工作规则等。四是试点单位参照中央编办制定的《事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事业单位章程。五是建立健全监督及管理机制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绩效评估制度等。 《工作指南》还要求各试点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深入研究试点工作每个环节和步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阶段性试点工作完成后,市编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