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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体系: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行政服务“海门模式”系列报道(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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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8日,为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江苏省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下简称“中心”)。 一、“1+1”:行政审批、公务服务一站式。 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在事项进驻基础上采取了“1+1”的模式,即,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齐抓共管,共进驻行政审批事项381项,服务事项531项,合计912项。 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上,对全市429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通过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分中心、事项前移办理等形式推进事项进驻。目前,中心已进驻行政审批事项381项,进驻率88.8%,其余42项因要求特殊、场地限制等原因设立分中心,如公安局的机动车登记、非机动车登记等事项。另外,6项事项因便民需要直接下放到区镇办理,如工商局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等。 在服务事项的进驻上,中心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与项目建设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如企业发展中涉及的中介机构、群众生活中的社保、医保等事项全部进驻中心,既提高了事项集中度,又方便了群众办事。目前,中心共有各类服务事项531项,基本涵盖了全市的各类便民服务,实现了“进一个门,办所有事”。 同时,为保障事项在中心窗口办结,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市效能办、市编办对各部门的事项进行职能归并,有条件的职能科室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窗口设立窗口首席代表,审批职能较强的重要窗口必须由部门副职领导担任首席代表,除法律有明文规定和特殊情况外,由首席代表履行本部门所有进驻事项的审批职责,并充分授权,提高窗口授权率。 在事项办理中,除需要现场勘查或者查档核实的事项外,所有事项都要在窗口办结,提高窗口即办率。目前,进驻中心的50个职能部门单位中,社保处、医保中心、国税、地税、工商等共计22个职能科室成建制进驻中心,其余部门单位均由科室主要领导负责同志常驻中心窗口,全权行使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责。 二、 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服务效率提高。 为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效,中心推行“三优化、五公开、七办件”工作机制。 三优化,即“优化审批制度,优化服务态度,优化服务举措”。 在优化审批速度上,中心累计对进驻的22%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申报材料的精简,对76%的承诺事项进行压缩办理时间,平均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缩短了三分之一,审批服务流程实现“大瘦身”,审批速度明显提高。 在优化服务态度上,中心将服务礼仪培训常态化,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同时,制定服务规范,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提出明确要求。 在优化服务举措上,中心开展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加班服务等“八项特色服务”,比如,地税窗口推行“全功能窗口”服务模式,公安局窗口推行出国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等。 五公开,即,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 所有审批事项“五公开内容”,按照统一格式印制“服务告知单”,供服务对象查询,同时录入中心数据库,通过网络及设在大厅的触摸屏向社会公开,即方便办事,又接受监督。 七办件,即,“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特办件”、“补办件”和“退回件”。 针对办理事项的办理程序、重要程度,中心对各类事项提出具体化的服务要求。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天)办结受理事项;承诺件必须由窗口工作人员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联办件根据内容由中心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联合办理,商定时限,限时办结;报批件由工作人员在承诺的时限内转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同时帮助申请人查询办理情况;特办件由中心牵头,直接送达主办窗口或召集联合会议办理,并从急从快办结;补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事项一次性明确告知对象需补办的申报材料;退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经窗口负责人把关,当面告知申请人并抄报中心和各自主管部门。 多年来,中心每年受理各类事项120余万件,相当于每天要接待5000~6000人次办理事项4000余件,办结率达到99.9%。 三、综合性业务多部门联动服务。 很多综合性业务的办理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审批,如个人办理社会保障需要就业处、社保处、医保中心等部门单位的联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需要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税、国土等部门的相互衔接。 针对综合性业务,中心形成了综合业务窗口联动服务机制,开通了“社会保障服务”、“房地产交易登记”、“国地税联合办税”、“企业注册登记”等多条服务通道。 例如,在社会保障服务中,从就业处的就业失业登记,到社保处的养老保险,再到医保中心的医疗保险的办理缴费,中心进行“捆绑式”服务,办事群众只需到一个窗口就可以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社会保障所有手续的办理;在办理房产交易登记过程中,中心将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窗口、地税契税窗口和国土窗口实行“流水线作业”,办事群众按照窗口顺序依次办理,就可以将房产交易登记、税费缴纳、土地证申请等手续全部办理完成;在企业注册登记中心,中心将工商局注册登记、国地税税务登记、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章公章、人社局社保登记等事项办理进行整合,实行“一表制”审批,制作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让企业一次性填写相关申报信息,按照办事流程完成各项事项的办理。 四、市、区镇、村(社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 目前,海门市已经形成了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把政府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 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场地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资源整合、事项进驻、窗口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规范、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精细化要求,确保基层行政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海门市12个区镇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已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纳入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共涉及民政、人设、供电等20个部门230个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覆盖全市,为群众提供医疗计生、就业指导、劳动保障、民政救助、代办证件、费用代缴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