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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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编办坚持三个原则做好乡镇卫生院调整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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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行政区划调整后,为更好地适应新的行政区划布局,进一步整合卫生资源,理顺隶属关系,改善就诊环境,健全、优化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络,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海门市编办坚持三个原则做好乡镇卫生院调整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分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服务网络,以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以上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保障广大群众就近方便地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坚持高效精简的原则,严格按照《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发〔2009〕7号)核定编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根据三个原则,海门市编办在此次行政区划调整中对涉及的七所卫生院只进行了名称变更,名称变更后,卫生院人员不变、地点不变、运行机制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