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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编办“三举措”开展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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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试行)的通知〉》精神,海门市编办“三举措”顺利完成全市13所公办幼儿园的核编工作。 一是抓好数据测算。在各幼儿园上报园班级数、幼儿数和幼儿花名册的基础上,编办会同教育局、财政局根据省核编标准,测算教师编制数。 二是深入现场核查。在初步测算后,编办联合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核查小组,对13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查阅班级数、幼儿花名册和点验班级幼儿数等方式,确保测算数据的准确性。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公办幼儿园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生源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以盘活编制资源,优化布局结构。今后坚持每1-2年重新核定一次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