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
海门市编办严格把握标准,科学认定行政类事业单位 | ||||
| ||||
| ||||
事业单位门类繁多,情况复杂,海门市编办准确把握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要求,注重将上级改革精神、部署要求与本地区实际情况相结合,在确保“两个不突破”的前提下,严格认定行政类事业单位。 首先,由市直属事业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对需认定的行政类事业单位提出初步意见。 其次,海门市编办根据中央编办和省市编办的相关文件,严格依据划分标准和承担的职能任务,合理拟定行政类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形式、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标准,不搞简单的上下对应。同时,认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还坚持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两个不突破”的原则以及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时间要求。对于根据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设置的实际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暂划入公益一类;对于部门委托或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梳理和规范,以解决行政管理职能体外循环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