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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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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更好地为基层和群众服务,近日,海门市编委会议研究通过“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议题,构建海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做到“三个明确”。 一、明确机构设置。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政务便民中心,中心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全市各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室,为乡镇(街道)政务便民中心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兼任。 二、明确主要职能。乡镇(街道)政务便民中心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审核、证照办理,及上级委托行使的各类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制定政务便民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要承担医疗计生、劳动保障、民政救助、证明开具、费用代缴等方面事项的受理、代办;加强与区(街道、乡镇)政务便宜民中心的联系,负责事项的转报、催办,及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等。 三、明确进驻项目。乡镇(街道)政务便民中心进驻住建局、国土局等21个部门共230项审批办理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