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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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编办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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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海门市编办围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这一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部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一、开展以《宪法》为根基,以机构编制法律为骨架,辅以国家基本法律的普法学习。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联系机构编制工作发展形势,深入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履行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每一位人员都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要求,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真正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利用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力度。首先以海门市机构编制网站为阵地,专门开辟政策法规专栏,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自觉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次,结合部门实际,把宣传工作渗透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融入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中,与其它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重点与“三责联审”、实名制信息库管理、空编使用计划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等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基层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