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门市编办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
1、强化机构编制纪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报刊、政府网站、海门市机构编制办公室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意识。
2、强化机构编制督查队伍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督查队伍的业务素质。为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落到实处,海门市编办设立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并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力度,充实机构编制督查队伍,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及在办内开展“四个一”学习法,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督查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开展机构编制业务培训,提高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部门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园区党群部主任、乡镇组织委员及实名制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机构编制业务培训,增强机构编制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4、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制度,形成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长效机制。出台《海门市主要领导干部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实施办法》、《海门市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对象、内容、方法和程序,建立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长效机制。
5、建立 “三评促三审”工作机制,共同做好“三责联审”工作。建立了“用人责任满意度评价、经济责任等级评定、编制责任量化评估”的“三评促三审”工作机制,即满意度评价促进用人责任审查、等级评定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估促进编制责任审核,创新了联审形式,提升了联审效果。
6、注重“三个结合”,确保机构编制责任审核落到实处。一是访谈与查阅相关书面台账资料相结合。二是自我评价与检查组评分相结合。三是短期督查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7、充分利用“三责联审”平台,同步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动态监管两项工作。近年来,海门市编办在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时,同步开展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和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动态监管两项工作,达到了“一次审核过程、实现多个主体目标”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