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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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委编办主要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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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有关部署,研究拟订全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改革总体方案和“三定”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机关的职责和机构编制工作。 (四)推行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指导、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和开发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机构编制标准,承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承担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 (八)完成区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