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02232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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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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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封面的单位名称栏中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2、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3、住所:应当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4、举办单位:填写举办单位全称。 5、经费来源:填写财政补助收入或非财政补助收入。 6、开办资金:可以只填合计数。应与验资证明或开办资金证明金额相一致。 7、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填写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及账号;没有的不用填写。 8、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全称和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文号。 9、执业许可证书:填写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的批准文号或证书号,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如医疗、学历教育、出版、广告、人才交流、职业技能鉴定、司法鉴定等)的事业单位填写。 10、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1、从业人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12、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13、分支机构简况:按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填写,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不填写。 14、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一般以一句话概括,后加句号;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界定,一般是名词加动词的词组,各项之间用空格分开;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般不超过150字;具体填写时可参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须知》(下册)。 15、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拟任法定代表人应确认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申请材料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名章、注明日期。 16、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17、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要漏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