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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个抓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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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市委编办严格落实“管理”主责,从三个方面抓起,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一是抓“三定”规定迅速落实,推动有效履职。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运行步入正轨,“三定”规定也正式印发实施。海门市委编办结合市政协“四大专项行动”督查,重点对职责划入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划入职责的履行、科室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收集机构改革任务落实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汇报,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与化解,进一步推动了涉改部门的有效履职。 二是抓“编制”动态调整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健全完善编制财政人社“一体化”平台功能,对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逐一“建账立册”,做到精细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对管理手段升级、职责任务变化,可以有效腾出机构编制资源的部门和领域,加大精简力度,对确需重点保障的领域和行业,积极筹措编制予以保障,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提供科学合理的机构编制保障。 三是抓“三责联审”专项督查,强化刚性约束。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文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履行机构编制责任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今年上半年,会同组织、审计部门对11家部门(单位)的原(现)任主要领导进行“三责联审”,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 |